書  名:從統計數據看孫吳地方行政官員的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

ISBN:9789869688734

作  者: 黃熾霖

出 版 社:天空

出 版 日 期:2018/10/1

紙 本 書:NT$ 270 元

折扣:9折

優惠價:NT$ 243 元

電子/有聲書: 7折

281

孫吳的政治發展,過去常強調江東化的進程,認為孫氏在建立政權之始,所依靠為北方人及淮泗集團的支持,及國計粗安以江東為根據地,為政權之穩定及長期發展需要,轉而與江東地方民眾結合,孫吳政權的支持力量也從江北人及淮泗集團,轉至江東大族或南方人手中。本書透過對地方行政官員的量化統計研究,企圖找出支持上述假設的有力證據,但結果卻有不一樣的發現。

本書是我研究孫吳政權江東化的第三本,第一本是《從中央文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以中央文官為研究對象;第二本是《從中央武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研究中央武官為主;本書則針對地方行政官員作探討,希望瞭解孫吳地方行政官員是否有江東化的情況;透過這三本書的研究,基本上對孫吳政權江東化的問題有新的認識,希望這些結論對往後研究孫吳的政治發展有幫助。

本書所以能完成還要感謝吾妻又方的幫助,以及容忍我埋首於故紙堆中,忽略生活中很多閒暇情趣,更在精神上給予支持,使我能繼續往前邁進。

這本書只是初步的研究結果,內容疏漏之處在所難免,還望同行不吝指正為要。

國立東華大學歷史教授 黃熾霖

序於東華大學居南邨心齋坐望樓 2018.10

 

目次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

第二節 研究範圍的界定............................................... 5

(一)研究時間的界定

(二)地方行政官員的界定

第二章 總論孫吳地方行政官員................................................ 13

第一節 從南北地域看孫吳政權的人才分佈............... 14

第二節 從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人才分佈............... 17

第三章 孫吳時期的軍鎮都督.................................................... 23

第一節 都督制的源流................................................... 24

第二節 孫吳時期之都督制........................................... 27

第三節 孫吳軍鎮都督之地域分佈與政治派系........... 37

第四章 孫吳時期的州牧與刺史................................................ 43

第一節 州牧刺史之源流............................................... 44

第二節 孫吳時期州牧刺史制度
        --設置、身份與職權................................... 48

第三節 孫吳時期州牧刺史之地域分佈與政治派系... 53

第五章 孫吳時期的郡太守........................................................ 57

第一節 兩漢時期郡制與孫吳時期的差異................... 58

(一)數量上的差異

(二)兩漢時期郡太守職事權力與孫吳時期相較

(三)太守任用之藉貫限制

第二節 孫吳時期郡太守的地域分佈與政治派系....... 73

第六章 孫吳時期的縣令長........................................................ 79

第一節 兩漢時期縣令長制度....................................... 80

第二節 孫吳時期縣令長制度....................................... 84

第三節 孫吳時期縣令長的地域分佈與政治派系....... 90

第七章 結 論............................................................................. 93

 

附表

表2-1-1: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官員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15

表2-1-2:孫策至孫權時期地方行政官員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16

表2-1-3:孫亮至吳亡地方行政官員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17

表2-2-1: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官員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19

表2-2-2:孫策至孫權時期地方行政官員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20

表2-2-3:孫亮至吳亡地方行政官員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21

表3-2-1:孫吳時期各督名稱與擔任人.......................................... 30

表3-2-2:孫吳時期「督」為兼職監督之情形.............................. 34

表3-3-1:孫吳時期軍鎮都督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38

表3-3-2:孫策至孫權時期軍鎮都督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39

表3-3-3:孫亮至吳亡軍鎮都督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39

表3-3-4:孫吳時期軍鎮都督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40

表3-3-5:孫策至孫權時期軍鎮都督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41

表3-3-6:孫亮至吳亡軍鎮都督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42

表4-2-1:孫吳時期州牧刺史一覽表.............................................. 50

表4-3-1:孫吳時期州牧刺史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53

表4-3-2:孫策孫權時期州牧刺史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53

表4-3-3:孫亮至吳亡州牧刺史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54

表4-3-4:孫吳時期州牧刺史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54

表4-3-5:孫策至孫權時期州牧刺史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55

表4-3-6:孫亮至吳亡州牧刺史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55

表5-1-1:孫吳時期郡太守一覽表.................................................. 68

表5-2-1:孫吳時期郡太守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74

表5-2-2:孫策至孫權時期郡太守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75

表5-2-3:孫亮至吳亡郡太守南北地域分佈情形.......................... 75

表5-2-4:孫吳時期郡太守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76

表5-2-5:孫策至孫權時期郡太守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77

表5-2-6:孫亮至吳亡郡太守的政治派系分佈情形...................... 78

表6-2-1:孫吳縣令長一覽表.......................................................... 88

表6-3-1:孫吳時期縣令長南北地域分佈情況.............................. 90

表6-3-2:孫策到孫權時期縣令長南北地域分佈.......................... 91

表6-3-3:孫亮至吳亡縣令長南北地域分佈.................................. 91

表6-3-4:孫吳時期縣令長的政治派系.......................................... 91

表6-3-5:孫策至孫權時期縣令長的政治派系.............................. 92

表6-3-6:孫亮至吳亡縣令長的政治派系...................................... 92

 

附錄

附錄一:南北地域的界定............................................................ 96

附錄二:政治派系的界定............................................................ 100

 (1) 淮泗集團

 (2) 江東大族

 (3) 孫氏宗親

附錄三:參考資料......................................................................... 110

(一)北方州郡及相關人士

(二)南方州郡及相關人士

(三)不明地域者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繼承前兩本書(《從中央文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從中央武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1]的研究方向,希望總體解答孫吳政權江東化的問題,此處試從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官員的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的情形著手。

在前面兩書中已指出,最早較具體提出江東化的問題是田餘慶,他在〈孫吳建國的道路〉以及〈暨豔案及相關問題—兼論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兩文中,討論孫氏集團以孤微發迹,與江東大族在社會階層上有差距,加上孫氏曾為袁術部曲,更有依附外來政權欺壓江東人士等問題,起兵之初並不容易得到江東大族的支持,所以孫氏兄弟「憑借淮泗武力以誅戮吳會英豪、網羅賓旅之士以壯大淮泗集團力量,在此基礎上尋求可以與之合作的江東大族人物。」最後則認為孫吳政權的建立是「孫吳與江東大族的結合,亦即孫吳以淮泗人為主體的政權轉變為以江東人為主體的政權。」孫吳政權的建立就是江東本土化過程的最後結果,其過程是孫策、孫權與江東大族之間從對抗到合作,共經歷三個階段才完成。[2]

綜觀過往此類研究,[3]對政治派系的探討多以派系領導人物為主,如代表江東大族的吳郡顧雍、陸遜,淮泗集團的張昭、周瑜、魯肅等,問題是這些領導人物背後的集團到底有多大?在孫吳政治中影響力又有多少?過去的研究從未提及。作為政治集團不可能只有少許的代表人物,他們背後應該有一龐大支持力量,就如《三國志》〈吳書.朱治傳〉載「公族子弟及吳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數。」[4]另外《世說新語.規箴》載「孫皓問丞相陸凱曰:『卿一宗在朝有幾人?』陸答曰:『二相、五侯、將軍十餘人。』皓曰:『盛哉!』」注引〈吳錄〉曰:「時後主暴虐,凱正直強諫,以其宗族強盛,不敢加誅也。」[5]可見這些領導人物的背後有龐大人際關係支持,並安排支持者進入官僚系統以為奧援,政治集團於焉產生,以致陸凱因背後龐大的支持力量而能免於孫皓的誅殺。

由於相信派系的背後是有龐大人際關係支持,前二書以孫吳中央文官及武官為研究對象,透過對孫吳一朝共88年及所有中央文武官員的統計分析,對於江東化的情況恰恰有不同於以往的研究結論,[6]此處希望更進一步對孫吳時期的地方官員作研究,誠如是則庶幾對孫吳政權中的江東化有更清晰的瞭解。

本書將曾任職孫吳地方行政制度的官吏作廣泛搜羅,再根據這些人物的籍貫、官職以及所屬政治團體等分門別類,進行歸納統計,希望透過量化統計的結果掌握官員的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的情況,[7]最後希望能從統計資料中初步看到孫吳政權的江東化進程,可以作為日後更深入研究孫吳政治派系的基礎。

其次,關於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制度中一些問題加以釐清,如刺史及州牧,在兩漢時期本為一職二名,可是在孫吳時期卻同時出現這兩個職官,到底在孫吳時期兩職官有何差異?同時也對孫吳地方行政制度與兩漢時期的傳承關係作一探討。

第二節   研究範圍的界定

(一)研究時間的界定

要解答以上的問題,尚需處理孫吳政權在時間上的斷限問題,因為時間的斷限可能影響地方行政制度的範疇,如西漢前期為郡國制,武帝以後是郡縣制,至東漢又演變為州郡縣制,不同時期的地方行政範疇有所不同;據嚴耕望師的《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此一時代(漢末大亂之時),州郡長官常因軍事關係兼督其他州郡諸軍事,謂之都督。名為督軍,而民、刑、財政無不干預,為之節制,其督區亦常視州郡為重要。故此一時代之都督區不啻亦為一地方行政區域,唐之大都督節度方鎮之制實源於此,然則謂此時代(指魏晉南北時期)之地方行政為都督區及州郡縣四級制可也。」[8]如果從漢末開始討論,則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制度應該包括都督區、州郡縣等四級制度,然而孫吳政權是否該從漢末為始點?

若以一個具帝國規模的政權而言,當以孫權稱帝為政權的開始,則漢末不應列入討論範圍,不過誠如趙昆生在〈論孫吳統治中的權力中樞〉一文所稱「曹丕于220年稱帝建魏,劉備于221年稱帝建蜀,孫權卻于221年接受魏帝丕賜的吳王封號,『外托事魏,而誠心不款。』從這個時候起,孫權積極著手政治制度的建設,為來日稱帝建國做準備。」[9]也可以說孫權是以王府的組織規模作為建立國家領導架構之準備。[10]則研究的始點應上推至孫權為吳王時。

然而孫權的政權又是繼承孫策而來,[11]據《三國志》記載孫策在興平元年(194)以懷義校尉開始其短暫的征戰殺伐,[12]已為孫吳政權奠立基礎,前後凡7年時間,至建安五年(200)為人所殺,[13]留下孫氏政權以及功臣將領交給孫權,孫策是孫吳政權重要奠基者,似乎不應忽略,此時期恰恰就是漢末時期,因此本書認為應該以漢末時期為討論的起點。

為方便研究與相互比較,本書在孫吳政權開始與結束間再劃分為兩個時段,第一個時期是孫策至孫權去世為止,即由興平元年(194)孫策任懷義校尉開始,至孫權神鳳元年(252)孫權去世止,共59年時間;[14]第二個時期是從孫亮開始,他在位6年(建興2年252-253、五鳳2年254-255及太平2年256-257)、至孫休同樣在位6年(永安6年258-263),最後是孫皓在位17年(元興1年264、甘露1年265、寶鼎3年266-268、建衡3年269-271、鳳凰3年272-274、天冊1年275、天璽1年276及天紀4年277-280),至孫吳為晉所滅止,這一時期共29年;總計孫吳政權從孫策到孫皓前後凡88年,本書即以此88年為研究時限,分二段時期觀察孫吳江東化的問題及三大政治派系(淮泗集團、江東大族及孫氏宗親)發展情形。

其實從孫策立國到孫吳滅亡,孫氏政權只有88年時間,相對於一兩百年的朝代,孫吳的行政體制本可作單一時段之研究對象,不過為求瞭解其江東化後的變化情況,我們不得不分出不同階段作對比研究,因為田餘慶在〈暨艷案及相關問題-兼論孫吳政權的江東化〉提到「(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它大體可分為年代交錯的三個階段,即一,群吏爪牙兼用江東人,在建安末年以前;二,顧、陸先後成為當軸主政人物,在建安末年至黃武年間;三,全面的江東化,在黃武年間及以後。」[15]即孫權為吳王以後已全面江東化,如果能對比黃武前後官員之地域與政治派系,對江東化的問題將會有更清晰的瞭解,可是由於史料中關於時間的記載不夠詳盡,所以只能約略從孫權以前及以後作區分。

(二)地方行政官員的界定

另一個要界定的研究範疇是地方官員;一般討論兩漢三國的地方行政制度,都強調州、郡、縣三級制度,官員則以刺史(後來改稱州牧)、太守、縣令等,再加上三級官員之府屬吏員,如刺史之別駕、主簿等為主要討論範疇。這裡尚要加入都督及都督府屬。

前引嚴耕望師《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提及:「然則謂此時代(指魏晉南北時期)之地方行政為都督區及州郡縣四級制可也。」據此似乎有必要把孫吳時期的都督列入研究範疇,然而我們要討論的孫吳時期,在時間上跨越漢末至三國時期,嚴師對三國時期之地方行政似乎又另有看法,嚴耕望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中提到魏晉時期的地方制度有別於兩漢,包括五部份,「第一、州刺史之地方官化。第二、都督制度之形成。第三、州府僚佐之府州雙軌制。第四、長官擁帶部曲制。第五、地方豪族把持地方政治。」[16]然而嚴師在書中又說:「魏及西晉時代去漢未遠……第二事之都督,其時雖有其制,但尚未能完全視為地方官。」[17]嚴師第一段話是泛指魏晉南北朝時期,第二段話則認為在地方行政的發展過程中,魏及西晉時期都督制尚未發展成地方行政制度;孫吳時期正當漢末與魏及西晉之時間,討論孫吳之地方政制是否該列入都督及其相關府屬便具爭議性。

然而,張鶴泉在〈孫吳軍鎮都督論略〉一文引《吳書‧吳主傳》記赤烏三年詔所載:「自今以來,督軍郡守,其謹察非法,當農桑時,以役事擾民者,舉正以聞。」認為此詔書把督軍(即軍鎮都督)與郡守並提,說明軍鎮都督與郡守一樣,都是國家的固定官員。並認為最晚在赤烏三年,軍鎮都督的設置已經制度化,更重要的是此制度為孫吳所獨有,與魏蜀皆有不同。[18]至於對地方行政制度的影響,張鶴泉認為「軍鎮都督所處的這種特殊地位,决定了孫吳國家對地方的控制是分為兩個系统的,即州郡系統和軍鎮系統。」[19]既有此一說法,孫吳時期的軍鎮都督似乎有必要列入地方官員作為討論對象,只是那些都督屬於軍鎮都督?又或者說孫吳時期的都督制度之內涵為何?瞭解此問題後才能釐清屬於地方系統的軍鎮都督。不管如何,把都督納入本研究範疇似乎是較為妥當的方式。

誠如前引嚴耕望師及張鶴泉所言,包括軍鎮都督、州郡縣均屬地方行政架構,接下來我們可以分兩部份討論,第一是孫吳轄境之都督及州郡縣之數目若何?第二是這些地方行政層級的官員有那些?

關於孫吳都督區的數量與名稱,據嚴耕望師《中國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所載,沿長江自西而東包括信陵、西陵、夷道、樂鄉、江陵、公安、巴邱、蒲圻、沔中、夏口、武昌、半州、柴桑、吉陽、皖口、濡須、蕪湖、徐陵、牛渚、京下諸督,再加上沿海的吳郡都督、會稽、臨海、建安三郡督、廣州都督及交州都督等都督區,[20]曾擔任這些都督區的都督均屬於本研究範疇。

至於孫吳的州郡縣層級的地方官員,當以擔任州牧、刺史、郡太守、縣令者為研究對象,只是三國時期的疆界並非一成不變,隨著三國之間國力強弱以及戰爭、或內部統治需要等因素,疆域的界線及州郡縣的置罷不斷調整。揚州及荊州兩地就因魏蜀吳均曾在此交戰、數度易手,[21]致使行政區域變動不止;另外又如交州因內部統治需要而細分交州及廣州,行政區域又再更動,最後尚有遙領州牧的設置。[22]這些因素都對地方行政的研究添加困難。

所以要能對孫吳時期地方行政官員作詳細的統計,還得注意這些變動情形,就如清人吳增僅撰、楊守敬補正的《三國郡縣表附考證》一文,對孫吳時期的州郡縣名稱與數目的變動,分五時段作記錄,每一時段的州郡縣名稱與數目都不相同;[23]也與嚴耕望師《中國地方行政制度》所提孫吳州郡縣數為4州44郡337縣相異,[24]這是我們要注意的第一個問題--孫吳的地方州郡縣的名稱與數目,在前人研究中未有定論,變動的情況會增加我們統計上的困難。

變動的情況除影響數量的統計外,尚牽涉到另一問題,就是籍貫的問題。因為兩漢時期地方官員在任用的慣例上有籍貫限制的問題,嚴耕望師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所說「漢代制度,地方長官,必用非本籍人……州郡縣之屬吏,漢世必用本境人為之。」[25]孫吳時期這些限制是否持續?所以對州牧、刺史、郡太守、縣令等原籍貫及任地之關係需要注意,地方行政的變動是否對此造成影響?這是第二個耍注意的問題。

下面的討論就只以吳增僅撰、楊守敬補正的《三國郡縣表附考證》所載州郡縣為主,[26]表中所載五個時段的相關州、郡、縣等作為我們評斷地方行政制度的標準。



[1] 黃熾霖:《從中央文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台中:天空數位圖書有限公司,2012)及《從中央武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台中:天空數位圖書有限公司,2015)。

[2] 田餘慶:〈孫吳建國的道路〉及〈暨豔案及相關問題—兼論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兩文,收錄在《秦漢魏晉史探微》(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11月),頁272及295。

[3] 除上述田餘慶的論文外,尚可參考高敏,〈試論孫吳建國過程中北方地主集團與江東地主集團之間的矛盾鬥爭〉《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1期,頁22-27。唐長孺:〈孫吳建國及漢末江南的宗部與山越〉,《魏晉南北朝論叢》(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7),頁22。王永平:《孫吳政治與文化史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頁4-5。

[4] [晉]陳壽:《三國志》(台北:鼎文書局,1980),卷56,〈吳書.朱治傳〉,頁1305。

[5] 楊勇:《世說新語校箋》(台北:樂天出版社,1972),卷上,〈規箴第十〉,頁417。

[6] 拙著《從中央文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得到的結論如下:「總括而言,從以上大部份的量化資料中,除九卿職官外,其他職官並未看出孫吳政權有由北方人、淮泗集團轉至江東人的跡象,因為南方人很早就進入孫吳政權,成為重要支持力量;雖然南方人(確切的說是非江東大族的南方人)始終在人數上比北方人多,北方人及淮泗集團卻始終在大部份官職中比江東大族佔有優勢。孫吳領導者則始終運用南北兩地域的人力資源,作為鞏衛其政權的兩根重要支柱。」頁170。另在《從中央武官之地域分佈及政治派系看孫吳政權的江東化》得到的結論是:「南方人都在三類職官中佔多數,然而在政治派系的問題上,淮泗集團始終都在三類職官中為相對多數的最大政治派系;因此可以說,不論是總體的中央武官、或分類的各種武官,更不論總體的時段或不同時段,都沒有出現如田餘慶所說的江東化的情形。其次,終孫吳一朝的發展,中央武官的三個政治派系,始終各自保有一定的比例存在,所以淮泗集團並未因『北士南流運動既已停止,淮泗集團無法獲得補充』而消失於孫吳政權。」頁218-219。

[7] 地域分佈與政治派系的相關問題與界定,請參閱附錄一及二:南北地域的界定與政治派系的界定。

[8]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甲部(台北:中史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0.05),頁6。

[9] 趙昆生:〈論孫吳統治中的權力中樞〉,《重慶師院學報哲社版》,第二期(1996),頁22。

[10] 陳壽:《三國志》,卷47,〈吳書.顧雍傳〉記「權為吳王,累遷大理奉常,領尚書令。」頁1225,可見為吳王後則依王國之規模建制。同時也在以國家規模建立儀典,同卷注引〈吳錄〉曰「(張)昭與孫紹、滕、鄭禮等,採周、漢撰定朝儀。」頁1221。前引王永平在〈張昭政治地位的變遷及其與孫權衝突的原因〉中提到「朝儀典制的撰定,是孫吳立國的重要環節和步驟。」收錄在《孫吳政治與文化史論》,頁168。可見孫吳當時雖只為吳王,實質以國家的規模為經營方針。

[11] 也有認為尚可從孫策往前推至其父孫堅,才是孫吳政權的真正奠基者,如王永平在〈顧雍論——從一個側面看江東大族與孫吳君權之關系〉認為「孫吳立國,當溯自孫堅。」收錄在《孫吳政治與文化史論》,頁194。不過由於資料缺乏只能從孫策時著手研究,有關孫堅的事跡,可參陳壽:《三國志》,卷46,〈吳書.孫破虜討逆傳〉,頁1093。

[12] 陳壽:《三國志》,卷46,〈吳書.孫破虜討逆傳〉載「興平元年,從袁術。術甚奇之,以堅部曲還策。太傅馬日磾杖節安集關東,在壽春以禮辟策,表拜懷義校尉」頁1101。

[13] 陳壽:《三國志》,卷46,〈吳書.孫破虜討逆傳〉載「建安五年……為故吳郡太守許貢客所殺。」頁1109。

[14] 59年間共經歷孫策領政7年(194-200)而亡,孫權先後在建安五年至十四年為討虜將軍領會稽太守(200-209,共9年)、建安十四年至廿四年擔任車騎將軍領徐州牧(209-219,共10年)、建安廿四年至黃初二年又為驃騎將軍領荊州牧(219-221,共3年),後孫權為吳王、大將軍督交州、領荊州牧事始,至孫權稱帝25年去世為止,在位共32年,其間的年號包括吳王黃武7年(222-229),稱帝後黃龍3年(229-231)、嘉禾6年(232-237)、赤烏13年(238-250)、太元2年(251-252)及神鳳1年(252),請讀者注意年份之間有重疊的情況,如孫策在公元200年去世,孫權在當年執政,兩人執政時間的計算中皆為一年,可在紀年上是同屬一年,下面也有相同的情況,所以在整體統計上要扣除重疊的時間。

[15] 田餘慶:〈暨艷案及相關問題-兼論孫吳政權的江東化〉,頁295。另在〈孫吳建國的道路〉一文也說「從孫策渡江開始,孫吳政權與江東大族關係有三種不同類型,按時間順序言也是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發生在江東大族武力反對孫策南侵的時候,其代表人物是會稽周氏兄弟和盛憲,其表現為孫策誅戮英豪。第二階段發生在孫權統事以後的建安年間,孫權欲借助江東大族以撐持艱難局面,補充淮泗集團力量之不足,而江東大族也感到有附托於孫氏的必要與可能,可是還缺乏信任,其代表人物是會稽的虞翻和魏滕,其表現是孫吳對他們既使用又嚴加控制。第三階段發生在淮泗力量後繼無人,孫吳必須與江東大族連為一體,而江東大族也認識到完全可以借操持孫吳政權以發展自己的家族勢力。其代表人物,是吳郡的陸遜和顧雍,其表現是他們得以分居文武朝班之首。」頁269-270。

[16]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台北:中史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0.05),頁1-2。

[17]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頁2。

[18] 張鶴泉:〈孫吳軍鎮都督論略〉,《史學集刊,1996年第2期》,頁21。

[19] 張鶴泉:〈孫吳軍鎮都督論略〉,頁22。

[20]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頁27-34。

[21] 疆域及郡縣的調整經過,請參閱以下三書;吳增僅撰、楊守敬補正:《三國郡縣表附考證》,荊州部份請參閱分頁64,總頁2884;揚州部份請參閱分頁68,總頁2888;謝鍾英撰:《三國疆域志》,荊揚二州請參閱分頁10,總頁2978;洪亮吉撰、謝鍾英補注:《補三國疆域志補注》,揚州部份請參閱分頁57,總頁3053,荊州部份請參閱分頁62,總頁3058。三書收錄在《二十五史補編》(北京:中華書局,1986),第三冊。

[22] 陳壽:《三國志》,卷47,〈吳書.吳主傳〉載「權乃參分天下,豫、青、徐、幽屬吳,兗、冀、并、涼屬蜀」頁1134。另據洪飴孫:《三國職官表》載「黃龍元年與蜀約參分天下,以豫青徐幽屬吳,故四州亦置州牧遙領之。」收錄在《二十五史補編》,第二冊,頁2815-2816。

[23] 吳增僅撰、楊守敬補正:《三國郡縣表附考證》,頁2930-2968。五時段與州郡縣數如下:孫堅至孫權為吳王前為3州28郡302縣、孫權為吳王至太元二年時為3州30郡285縣、會稽王亮建興元年至太平三年為3州29郡300縣、景帝休永安七年間是4州32郡290縣、烏程侯皓元興元年至孫吳亡止是4州44縣336縣。

[24]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頁4-5。

[25]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頁382-383。

[26] 因為《吳書》考據結果受到學術界的肯定,著名歷史地理學者楊守敬在《〈三國郡縣表附考證〉記》就曾對上述三書作過評論,其言曰「國朝洪亮吉《補疆域志》,大抵上承《續漢志》,下接《晉志》,揣度出之,而于本書紀、傳且多有不照。滄州葉圭綬謂洪氏之書想當然耳,非過論也。近武進謝鍾英為之補注,多所糾正,然沿偽者亦不少。惟盱眙吳增僅《三國郡縣表》,沿革燦然。」《二十五史補編》,第三冊,頁2821。另近人胡運宏在〈清儒補三國地理志成就探析〉《中國歷史地理論叢》第24卷第1輯(2009年1月)一文中也提到「總體來說,《洪志》草創規模,舛誤最多;《謝表》較《洪志》已有很大進步,然錯誤亦不少,未臻于上乘;學如集薪,《吳表》體例規整、考証細密,集清人補三國地理之大成……結論盡管遠非定論,但是基本上反映了三國時期的政區情況。」頁118-119;胡文中所稱《洪志》即洪亮吉撰:《補三國疆域志補注》;《謝表》即謝鍾英撰:《三國疆域志》;《吳表》即吳增僅撰:《三國郡縣表附考證》。文中並列表比較三書所示之州郡情形,清楚易明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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